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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9-3-25 14:19:12 点击数:814

      为深刻吸取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厂“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决定于近日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
      通知强调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六方面进行:

一、立即组织企业开展自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企业都要在3日内,由企业负责人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加排查,并将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签字后,报属地县级应急(安监)部门

二、迅速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各市、县(市、区)应急(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爆粉尘企业,对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涉爆粉尘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一周之内全部检查一遍。执法检查要调派专家参加,检查情况由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各市执法检查结束后3日内,要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

      各市、县(市、区)要对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企业2018年以来国家、省和各级应急(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省应急厅将组织5个检查组,聘请专家参加,对全省42家硝基化合物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五、科学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要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检查清理。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要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紧急行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山东应急管理厅 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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